8月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次的安全协议签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11号法令的签署和颁布不无关系。此次新颁布的应急管理法令着重针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并将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并执行。山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海军和中国安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福宝出席签约仪式并进行座谈,山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忠有和中国安科院副院长胡萍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胡海军在座谈中介绍了山西省矿山基本情况和山西局近年来在信息化远程监察执法、智能化建设、强装备简系统、重大灾害治理等方面开展的工作。他希望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充分利用在矿山行业的优势力量和先进技术装备,进一步助力山西局监察执法拓展深度,及时为矿山企业提供“一矿一策”技术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堵点问题,助力山西省矿山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周福宝表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作为应急管理部直属的综合性和社会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有义务、有责任为山西局的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全面技术支撑,今后将把山西作为安科院攻坚克难的“主战场”,持续做好对山西局和辖区矿山企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监察执法力度提升、监测预警深度分析、重大灾害治理、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等方面深入合作,共同帮助山西矿山企业提升灾害治理能力,提高山西矿山本质安全水平。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组织煤矿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工作;要立即开展隐蔽工作面全面排查,严查“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要立即部署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压实地方政府“打非治违”责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立即开展国有大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大矿出大事”;要立即开展对C类矿井和民营企业的监察执法,督促企业加强主要安全生产系统的管理,确保各大系统稳定可靠;要立即组织对煤矿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具备资质条件、违规借用资质从事安全设计、安全检验、安全评价等工作和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开展安全执法监督,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立即督促企业落实技防措施,严格瓦斯的全流程管控,确保安全生产。此次的安全协议签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11号法令的签署和颁布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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